《阿里巴巴国际站物流服务安全保障规则》 调整,10月28日生效
2021-10-24 09:58
阿里巴巴国际站近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对阿里巴巴国际站物流运输的管理,阿里巴巴国际站对原《阿里巴巴国际站物流服务安全保障规则》进行修订。此次规则修订于2021年10月21日起进行公示,并于2021年10月28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变更前,对于物流限权处置方式而言,在行为年内,处罚时间长度分为三档:第一档1个月,第二档3个月,第三档12个月。
用户须按平台物流服务协议和法律法规交运符合安全标准的货物,如果经物流服务商安全检查、拆包验视,发现货物中包含禁运/限运物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首次违规的,对发货人提醒警告;第二次违规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物流限权1个月;第三次违规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限权。
海关申报过程中,海关认定相关文件缺失,包括但不限于箱单、发票、正式报关单、品牌授权书等文件,发货人不配合补充和解决(客户确认弃货除外):发货人在海关要求期限内配合解决、通关完毕的,进行提醒警告;超过海关要求期限未配合解决的,首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物流限权1个月;第二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限权。
海关认定申报的货物名称、申报要素、税号或HS code、数量、重量、体积等与实际出运的货物不一致,或者申报的货值金额与海关评估认定的不一致: 发货人配合物流服务商的通知和要求,与物流服务商及海关联系处理、在海关要求期限内解决的,提醒警告; 超过海关要求期限未配合解决的,或者被海关认定违规、行政通报、或以其他方式处罚的,首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物流限权3个月;第二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限权。
构成违规嫌疑或违规事实后,发货人积极主动与海关、监管机构、权利人联系处理,在海关及监管机构要求期限内与权利人及海关解决的,物流端3个工作日内恢复物流下单权限、并进行提醒警告。
物流业务场景下,用户在事先知悉费用类别、费用发生原因及预估金额,在收到国际站发出的费用账单明细后,快递和空运订单须在30个自然日内缴清(预付款项除外),海运订单须在14个自然日内、或欠款账单金额累积到达5000人民币之前缴清;陆运订单须在账单生成当日内缴清费用。费用逾期未缴清的,用户名下所有账号将物流限权,如果逾期用户同时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平台将保留信用保障服务灭灯的权利;客户缴清费用、销账后,物流限权自动撤销,但是信用保障服务须重新申请。
变更后,对于物流限权处置方式而言,在行为年内,处罚时间长度分为两档,其中第一档3个月,第二档12个月。
用户须按平台物流服务协议和法律法规交运符合安全标准的货物,如果经物流服务商安全检查、拆包验视,发现货物中包含禁运/限运物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首次违规的,对发货人提醒警告;第二次违规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物流限权3个月;第三次违规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限权。
平台物流服务不包括出口以及进口清关服务。如果客户自行委托平台物流服务中的物流服务商、快递公司做清关,客户在海关申报(出口报关/进口清关)过程中,海关等监管机构或UPS等快递公司认定相关文件缺失,包括但不限于箱单、发票、正式报关单、品牌授权书等文件,发货人在收到监管机构或物流服务商通知后不配合补充和解决(客户确认弃货除外): 发货人在海关等监管机构或物流服务商、UPS等快递公司要求期限内配合解决、通关完毕的,进行提醒警告;超过海关等监管机构或物流服务商、UPS等快递公司要求期限未配合解决的,首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物流限权3个月;第二次违规,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限权。
此次阿里国际站还新增了关于不合理索赔的规则。平台空快物流服务场景下,以下情况,物流服务商可发起申请要求平台暂停该发货人名下所有账号行为年内物流权限:
由于用户自身及非平台物流服务商的责任导致的货损、货差及其他损失的,用户无法举证为平台或物流服务商责任并向平台及平台服务商索赔,物流服务商明确提出不再向用户提供物流服务的;平台已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帮助中心公布各项物流服务的赔偿上限,以及用户下单时勾选的服务协议明确赔偿上限的,在平台及/或物流服务商明确告知用户上述上限后,用户仍以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向服务商或平台索赔,物流服务商明确提出不再向用户提供物流服务的;其他经平台认定为不合理的索赔场景。